☃政Whats噏:主席需簽國籍聲明 立會各黨派撐
2016年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參選主席期間,爆出持有英國國籍風波,引發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議規會)研究主席候選人需否提交國籍聲明。議規會明日(24日)開會,將進一步討論係咪要就此修改《議事規則》。消息指,今次不論民主派或建制派大部分政黨都支持修規,要求主席候選人簽署國籍聲明,料最快暑假復會後就可以展開修規工作。根據《基本法》規定,立法會主席需由年滿40歲、在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並在外國沒有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不過,過往立法會主席候選人都是採取自覺信守制度,並沒有簽署法定聲明。議規會早前就需否簽署法定聲明諮詢議員。據了解,建制派及民主派大部分政黨都表示支持,只得梁君彥所屬的經民聯認為「唔使咁緊張」,可沿用現行做法。由於今次爭議不大,預計暑假後10月立法會復會,就可以展開修改《議事規則》工作,最快於下屆立法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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