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行政會議未曾討論有建議指透過中央釋法,日後港人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移民被視為放棄中國籍,可能影響居港權等。不過她認為因應發展有反制措施是理所當然。
英國政府早前公布,合資格香港居民本月底起可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簽證移民英國。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日前撰文建議,針對雙重國籍問題,中央應設「截止日期」,此日期後獲外國國籍的港人被視為放棄中國籍,可能失去香港居留權及投票權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政府無提出過任何建議,行會亦未曾討論相關建議。
林鄭月娥表示:「礙於歷史原因,中英兩國政府對於如何處理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是有一個共識。如果現時有人單方面偏離共識,對於另一方採取行動,也是理所當然。受外國政府這些不合理制裁,我們無理由坐著甚麼都不做,所以我們都公開提過,會配合中央人民政府採取所需的反制措施。」
當局正研究公職人員宣誓問題,林鄭月娥稱,是因為《基本法》、《港區國安法》及香港法律對公職人員定義有不同,但稱常理說有兩類人應優先被視為公職人員,而要按《國安法》宣誓。
林鄭月娥說:「一類是區議員,一類是選舉委員會的委員,前者在政治體制,雖然是無政權的組織,區議會都是重要組織,後者更重要,他們肩負選出行政長官的責任,從此角度看,他們應優先被視為公職人員。」
另外,對於警方早前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55名民主派人士,林鄭月娥回應指案件正調查,不便評論,但強調不會因為某個政治觀點或立場作出拘捕;又批評外國對處理自己國家及香港事務時,持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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