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23羅馬書二十三…聖徒的生活…13:1-14
引言:猶太人當然不願意羅馬人統治他們、但羅馬人除了軍力強盛之外、他們的法律和科技也確實有一手的、甚至有人更以能成為羅馬人而嬌傲。在猶太人中有一派稱為短刀黨的、他們用隱藏的短刀去暗殺政要和敵人、從土耳其到埃及都有他們的勢力、我們說賣主的加略人猶大、其實是短刀黨猶大的誤傳、基督徒當中當然也有一些這樣的人、所以保羅特別要講一些信徒與政府的關係、這是一個燙手的山薯、有人更因這章書指責基督教是人民的鴉片。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不要說那些去壓抑和剝削人民的政府、或一些如希特拉之類的統治者、就算是今日西方國家、很多法律都有違背聖經或甚至人倫道德的地方、例如:對兒童灌輸單方面的觀點;對基督教不平等的壓抑;基督徒應否參軍作戰;基督徒應否聽命去傷害別人;當政府壓迫群眾時、基督徒能否反抗…?專制的政權當然只顧自己的存亡利益、但就算是民選的政府、政客所追求的只是選票、不是公義、但如果這是一個罪人的世界、他們所要滿足的就是罪人的要求、不是真理。一切的法律都只是為了維繫社會的安定而設、而歷史告訴我們、專橫昏亂的政府遠多於開明踏實的政府、我們要甚樣去面對這些事、這不是一些容易解答的問題。
順服有權柄的人13:1-7:在上有權柄的、人人都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來自上帝的。掌權的都是上帝所立的…V1-2。基督徒不能離世獨居、基督教更不是一個反對政府、無法無天的宗教、羅13:1-7就很清楚的討論到這一點、但在這的背後也有不少假設和須要滿足的條件的。這裡我們見到的:1. 王權或政權神授這個概念。事實上、世上能夠執掌權力的、無論是好或是壞、從巴比侖王尼布甲尼撒的夢、但2:1-49、到主耶穌和彼拉多的對話、約19:9-11、世上的興衰換代、都有上帝的安排在內、但對於怎樣去順服卻有不同的意見。信徒先要…從明白上帝的旨意到得著各種恩典12:1-8、懂得怎樣基於愛去建立對神對人的關係、直到能夠以善勝惡之後、最後才講到對當政者的順服。2. 順服並不等如服從、順服的對象是與自己有一定的關系存在、而且是有互動的因素存在。弗5:21保羅要信主的人彼此順服、弗5:23-25教會順服基督、妻子順服丈夫、都是因為有一方面為另一方面作出更大的犧牲、以致另一方面作出順服的舉動、但假如這個情況有改變、順服的形勢也會隨著改變。V3-4保羅也帶出這一個對掌權者順服的情況:作官的原不是要使行善的懼怕、乃是要使作惡的懼怕…你若作惡、就該懼怕…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保羅在寫這信以前、多次受到猶太人的迫害、都能靠著羅馬的法律而得脫、所以他是有感而發的。當給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V7、他其實已經在這裡定下很多順服的原則。可惜世上盡多苛政猛於虎、捉蛇者言的事、也有縣官急索租、租稅從何出的詩句。羅馬在48AD已經有人口近七百萬、保羅寫這信的時候(56) 是尼錄作王的早期(54-68)、政府倡導法治和道德、對外沒有戰爭、是一個好時年、〔在58AD羅馬就出現過拒絕交稅的風波〕、但尼錄並不是一個好人、他先殺了他的母親、再殺了他的老師、以後就為所欲為、火燒羅馬城、大殺基督徒、彼得和保羅都是死在他手上。到保羅寫哥羅西書的時候62AD、他對世上權勢的觀點已有改變:你們要當心、不要讓人用空洞、騙人的學說〔說話〕和哲學把你們俘虜、這些東西都是依據世人的傳統、依據世上淺顯的學說〔原則〕、而不是依據基督的、西2:8。到了約翰的啟示錄(96AD)、他更多次暗示羅馬的統治者、就是敵基督的那一位、那七頭十角的獸就是世上的統治者。聖經上其實是交織著對當權者的忠誠與反抗、我們絕不能斷章取義、要小心去處理這一個問題、也不能以暴易暴的去行事。彼得和約翰對官府的回話: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4:19: 5:29。就是基督徒的底線。
愛心與律法13:8-10:保羅在這幾節中、他為愛的講論作了一個總結、V1-7雖然是講到對政府的效忠、但其背後是他認為政府是神在世上的代表、人是因為神的原故所以服從政府、但也因為要有秩序、有條理、人才可以好好的生活。這幾節經文和上一段一樣、不是什麼難明的神學思想、但也是不容易做得好的、因為人很多時都不懂得甚樣才是真正去愛自己。你們除了彼此相愛、對任何人都不可虧欠甚麼、因為愛人就成全了律法V8。原文也可以譯作:你們不要欠下別人什麼、除了在彼此相愛這一件事之外、中文將重心放在不可虧欠別人、這可能是百多年前的想法、但今日甚少人不欠債、由房屋汽車到信用卡等等、但另一個譯法的重心是放在愛人這一方面、一方面好像欠了他的一樣去乎愛他、另一方面、在領受了別人的愛之後、也欠下了一個人情。人凡事都不虧欠人、這並是否一定好呢?人與人中間、有來有往、常常計較著誰欠了誰、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但愛人、特別是對親人、有時真好像欠了他的一樣、這種愛的態度、其實已經過了律法的要求。那不可姦淫〔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covet〔很想要〕、或別的誡命、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V9。殺人和偷盜、這都是對鄰人作惡、通姦是傷害配偶和家庭。貪婪原文是很想要、這念頭使人追求一些東西、無論是貪財、貪平宜、貪方便、貪飲貪食、都可以使人掉進陷阱裡、受傷害的是自己。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曠野濫殺鵪鶉、兩日一夜每家最少的殺了十賀梅耳、民11:31-34、一賀梅耳=220公升、一公升水重約一公斤、十賀梅耳的鵪鶉約重2200公斤、這是因著貪婪而殘害自然。以利沙醫好亞蘭將軍乃縵之後、不肯接受他的禮物、原意是要他欠以色列一個情、但他的僕人基哈西卻因著貪念、從乃縵收取了部分以利沙不受的禮物、致遭神責罰、承受了乃縵的大痲瘋、王下5:20-27。人若愛鄰如己、就不會做出傷害家庭、傷害別人的事、所以保羅再加上一個解釋:愛是不對鄰人作惡、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V10。但單說愛不是不加害與人不是一句完全的定論、知道愛也有它正面的一面、所以保羅在這幾節所強調的、不能算是一套完整的人際關係、至於其他對上帝和對個人有關的誡命、更不是在這個話題之內。
信徒個人的品行13:11-14:現在正是該從睡夢中醒來的時候了V11a。這一句需要解釋一下、睡覺的人不是沒有生命、只是睡著的人不會做事、羅馬的信徒不是每一個人都在睡覺、而是有人的生活和他們的信仰不同步、這是保羅用另一方法去說: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雅2:17。主要我們信他、不只是叫我們心裡平安、得永生、他還要我們在世上去打美好的仗、收割主禾稼。…因為我們得救、現在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V11b。這裡說、我們得救、難道保羅和羅馬的信徒還未得救?他們的得救只是更近了?保羅一向都將得救看作是上帝整個對人類拯救的計劃、而在個人方面、他曾用了過去式、現在進行式和將來式去表達、但完全的得救是要到主再來之時才能成就、無論是誰、只有在見主的時候、才能夠完全脫離肉體的軟弱和世俗的影響、到那時得救這個境況才能完成、他這一句可以說是他認為基督的再來快到了。黑夜已深、白晝將近V12a。由彼得到保羅、早期教會相信耶穌在他們的年代就回來、要到約翰他的書才強調主耶穌已經用聖靈的身份回來了、這裡保羅是以基督將會很快就回來的信念、鼓勵信徒要快快的離惡行善。啟示錄上的說話、是指教會到不能再在世上還作的時候、主就回來了。但白晝與黑夜也代表著善與惡、代表屬神的日子和屬世的日子、所以這也可以是指邪惡的日子快要過去、帖前5:1-10。所以我們該除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V12b、主再來、就是世界被審判的時候、所以信徒要除去不見得光的行為、但為什麼要帶上光明的兵器?什麼是光明的兵器?雖然信徒本身就是光明之子、帖前5:5、但他們還是活在這邪惡的世代中、時常都要與世俗魔鬼爭戰、主在世上也受到各樣的試探、信徒當然也要受到各樣的試探。這光明的兵器、弗6:13-17, 帖前5:8有詳細的介紹、是在這邪惡的世代為主爭戰而用的、也是上帝賜給聖徒的恩賜。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在白晝行走V13a、新約常用行走去形容生活模式、在白晝中行走、就是自己和別人都可以看見的意思、所作的都是正確的事、而在白晝中行走、也可以指好像在上帝的國度中生活一樣。所以保羅繼續說: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淫蕩、不可紛爭嫉妒V13b、這些都是羅馬上層社會中常見的生活方式。荒宴原文是荒淫的宴會、豪門夜宴、很多時都有請娼妓侍客、集體行淫;醉酒可以是一般的渴醉了、也可以是指羅馬貴胄極度酗酒的習慣;好色原文是不道德的性行為;淫蕩原文是縱慾debauchery;紛爭嫉妒、更是當日羅馬貴胄中、官場內、常常都有的、權力鬥爭的事真是無日無之、但這都不是一般平民百姓有能力參與的、保羅特別指出這些罪、羅馬教會中可能已經有一些是有權勢的人、或是叫人不要嚮往這些生活。V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披戴原文是用來形容羅馬國會議士、穿上袍服到議會開會的情形、披戴基督、就好像穿上主的禮服、做上帝的祭司一樣、羅馬議員只是上議會開會時才披戴他們的禮服、但我們的披戴基督、卻應該是一生的事。V14b原文只是一句:不要顧念那肉體sarkos〔人的本性〕而去滿足他的慾念。這一句其實就好像8:13所說的: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定會死;若靠著聖靈把身體的惡行處死、就必存活。
結論:十八世紀的法國和二十世紀的俄國、他們皇室、貴胄、主教等、窮奢極侈、生活靡爛、但人民卻活在水深火熱當中、無論教會和政府怎樣說、怎樣引用聖經、也不能阻止革命的出現、有些革命的領袖更曾經是教會中的人。這些革命不但趕走了權貴、改變了社會的結構、也使到教會背上惡名、也是引至今日歐洲教會衰敗的原因之一。上世紀在南美和北美出現的解放神學、也就是對這一段經文的再思、他們認為順服是基於相方面的關係、而不是簡單的服從、當政府再不顧人民的死活、人民絕對可以去趕走這樣的政府。但另一個問題就是基督徒應否參與政治、在西方來說、被選和選舉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但人民的要求卻不一定是對的、那些有權的人也多是貪腐的、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力使人完全的腐敗、所以這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這十四節不能說是一個完整的教訓、講論中有很多的地方都是有它的時代性和地方性的、無論是因著政府神授的理念、對愛的結論、以及對個人道德上的要求、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卻不能說是全面的教訓、我們需要用其他經文去參考和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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