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配偶为美国公民,但在自己还未申请绿卡时配偶过世该怎么办?自己带来的子女,若想申请绿卡又该如何准备?已去世的美国公民在海外的子女如何获得美国身份? How视频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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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说明
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遗孀或鳏夫)及子女申请绿卡详解
结婚不满两年的情况下,拿到的是临时绿卡,结婚两年以上,可拿到永久绿卡
结婚时间
结婚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公民配偶已故后,可在任何时间点提交绿卡申请
结婚时间在两年以内,提交绿卡申请的时间,必须在配偶过世的两年以内
已提交i-130申请
若公民去世前,已为其配偶提交了i-130申请
移民局通常会将i-130申请,自动转换成为已故公民配偶的绿卡申请
为已故公民配偶申请绿卡需提交i-360表格
未提交i-130申请
若公民去世前,未替其配偶提交i-130申请
则其配偶无法提交i-130申请,需提交i-360的自申请
自申请准备证明材料
已故配偶为公民的证据
婚姻关系的证明
真实婚姻的证明
配偶的死亡证明
可能需要绿卡申请面谈
继子女情况
若与美国公民结婚时,有带来自己的子女做美国公民的继子女
则继子女需通过360表格做绿卡申请
因公殉职情况
若配偶为服役军人因公殉职
则其配偶的绿卡申请,会直接进入军人家属的程序
海外直系子女情况
若美国公民在国外有孩子,在其生前未给孩子申请身份
则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可直接获得公民的身份
孩子获取身份条件
孩子是否能直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与去世的公民在孩子出生前在美国居住的时间
以及该公民获得公民身份的时间有相应的关系
若满足相应要求,则可到美国的使领馆直接做美国出生公民的申报
血亲关系证明
需提供与美国公民血亲关系的证明
若去世的公民为孩子的母亲,只提供出生证明即可
若去世的公民为孩子的父亲,则证明血亲关系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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