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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专栏: 想递交婚姻绿卡申请,但曾递交过庇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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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专栏: 想递交婚姻绿卡申请,但曾递交过庇护申请?

移民专栏: 想递交婚姻绿卡申请,但曾递交过庇护申请?

问:我曾持有有效签证入境美国,因曾在母国受到伤害和不公平对待而递交过庇护的申请,但是等了两三年一直没被移民局安排面谈。等待的过程中我结婚了,配偶是美国公民的身份,我能递交婚姻绿卡的申请吗?可以的话,我要不要先向移民局撤销庇护的申请?

答:首先,如果你的非移民签证的内容符合你实际情况,基于你的合法入境加上配偶是公民的身份,你有资格直接向移民局递交婚姻绿卡的申请。其次,即便你曾递交过政治庇护的申请,但尚未面谈失败被提告到移民法庭,处理案件的司法权始终在移民局的手上。因此,你可以在目前的情况下递交婚姻绿卡的申请。至于要不要在递交婚姻绿卡之前撤销庇护的申请,鼎略律师税务师事务所的建议是不要提交撤销申请。主要原因还是之前提到的司法权的问题。一旦你撤销庇护申请,基于你逾期滞留的事实,移民局可以分分钟提告你到移民法庭。这样一来,移民局就没有司法权处理你之后递交的婚姻绿卡,因为一切审理权已被移交到移民法官的手里。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无法以偏概全。欢迎拨打 917-791-5009 或者添加公司微信 d9177915010 进行免费移民咨询,鼎略律师税务师事务所期待为您服务. 公司地址:38-08 Union Street, Suite 12C, Flushing, NY 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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