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類都在罪惡下】
論證說明了猶太人也無法靠身份、割禮、律法稱義之後,保羅要繼續講「無論外邦人或猶太人,都沒有一個人是義人!」
v9-18 如何做個結論呢?猶太人沒有比較好,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的權勢之下。v10-18保羅就羅列了好幾節的舊約經文來說明這個道理。
v19-20我們曉得舊約的內容,就是對有律法的猶太人說的,好叫猶太人認罪,也叫普天下的人都伏罪在神的審判下。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靠著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的功能原是叫人知罪。
其實,「功過相抵、以功德來免除刑罰」這樣的概念,與我們日常普遍的經驗並不相符。我們無法藉著累積數次不闖紅燈,來抵銷一次闖紅燈的罰單;也無法因為救了無數的人,就能合理的殺一個人。遵守律法本來就是一個人該盡的責任,而只要違背律法,那怕只是觸犯一次,仍舊是犯罪。
應用:
功過無法相抵,我們無法憑著自己的任何好行為,讓自己合理的忽視自己的罪。願我們今天單純謙卑下來,到神面前承認自己的過犯,並領受祂的扶持和赦免,不再藉著自己的好行為來逃避罪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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