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英国政府2月8日更新旅行指引,称获悉香港与中国其他地方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拥有英国和中国双重国籍,即使持英国护照入境,亦可能被视作中国公民,驻港总领馆未必能向有关人士提供相关领事协助。如果已正式放弃中国国籍人士,应该携带相关证明。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9日出席记者会时回应指出,有关安排应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年就《国籍法》在香港实施的决定,指明除非有外国国籍人士,声明及获确认外国国籍,否则仍被视为中国公民,不享有外国领事保护。林郑表示,属于国际法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亦指出,在包括中国在内,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公民不会享有外国领事保护,有关安排是国际惯常做法。另外,上月底,英国政府宣布开放英国国民(海外)(BNO)签证申请。对于这一违背承诺的挑衅举动,中国外交部及香港特区政府已于1月29日宣布,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认所谓BNO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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