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雷軍、劉強東是如何控制企業的?
精華筆記
本書作者李利威,兮鼎股權諮詢創始人,集律師、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於一身,擁有15年的股權諮詢從業經驗,服務過聯想控股、萬科集團等大型上市公司。在這本書中她詳細爲我們梳理了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規模的企業應該搭建什麼樣的股權架構。
下面我將從三個部分爲你解讀這本書。
第一,新公司如何搭建股權架構,做到分股不分權?
1. 初創公司最佳股權分配方案
a) 大股東67%以上,可以完全掌握公司
b) 小股東10%以上,當公司經營陷入僵局時,可提起解散訴訟
2. 控股公司四種分股不分權的股權架構
a) 協議架構,比如一致行動人協議,養元飲品案例
b) AB股架構,小米案例
c) 金字塔架構,紅星美凱龍案例
d) 有限合夥架構,螞蟻金服案例
第二,子公司如何搭建股權架構,讓企業壯大發展?
1. 創新型子公司架構,案例華誼兄弟拆分華誼創星,三個原因
a) 業務層面,可以讓不同基因的業務自由成長。
b) 人才激勵層面,創業公司有利於打碎固有薪酬體系,吸引人才。
c) 資本層面,新業務可以獨立估值。
2. 拆分型子公司架構,案例海底撈拆分價值鏈,有三個好處
a) 便於資本運作,拆分上市
b) 降低管理成本
c) 獲得更大的業務空間
第三,當股權重組時,企業家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 因上市重組
a) 更改國籍,規避審批
b) 成立多個離岸公司,避稅
c) 重組需要的成本
i. 過橋資金利息
ii. 企業所得稅
2. 因離婚重組
a) 配偶不登記爲股東,可以保障其他股東利益。
b) 財產分割協議。企業家可以與配偶在婚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約定婚前財產的增值歸一方所有。結婚期間也可以籤夫妻財產分別所有的約定,約定婚姻存續期間的婚前財產的增值歸一方所有。在註冊公司或取得股權時,也可以在工商登記時提交財產分割的書面聲明或者協議。
c) 可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以下條款:如因股東離婚,導致股權作爲被分割財產,股東配偶不能成爲公司股東。同時,爲了保證該章程條款的合法有效性,最好讓配偶再出具聲明。
書 名:一本書看透股權架構
作 者:李利威
播 音:路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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