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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羅馬書八章12-17
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14 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 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真心話】22你是「兒子的心」?還是「奴僕的心」?(羅八12-17)
「14 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 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 『阿爸!父!』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羅八14-16)
引言:「兒子的心」與「奴僕的心」中兩個「心」原文都是「靈」。「奴僕的靈」是指在撒但控制下,過著恐懼徬徨與不安的奴僕生活,「兒子的靈」則是指「被神的靈引導」(14節),接受聖靈管理,按主的旨意而活在平安和盼望之中。更重要的是,我們在禱告中可以親切地呼叫神「阿爸!父!」這是何等的地位和權利,這意謂著,神不只是高高在上、大而可畏的神,祂更是我們摯愛的父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可以帶著坦然無懼的心到父的施恩座前,面對面的與神說話,把心裏的話告訴祂,求祂為我們分擔。
一、什麼是「兒子」?
「兒子」是指的是生命的關係。未得救的世人不能算是神的兒子,自從人類犯了罪,世人就成了魔鬼的兒女,因此就成了神的仇敵。「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把八44)唯有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悔改並相信了耶穌,就算是神的兒子。
1.兒子與父親有生命關係:「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
2.兒子有權利繼承家業: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路十五2)
3.兒子永遠住在父家裏:「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約八35)兒子有順命與忤逆的,我們得救後就要按聖靈的帶領來生活,作一個順命的兒子。
二、什麼是「兒子的心」呢?
耶穌十二歲時所說的:「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二49)
耶穌三十一歲時,在約翰福音四34所說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
神兒子的心就是像耶穌一樣,渴望遵行神旨意的心,渴望討天父喜悅的心,渴望以聖潔為裝飾來敬拜、榮耀神的心!神兒子的心就是以基督(神的兒子)的心為心(腓二5)!這種「心」就能印證你是神的兒女,而不單單是口頭上、形式化的稱父神為「阿爸!父!」而是能進入兒子的依靠和享受。
三、什麼是「奴僕的心」呢?
仇敵撒但的工作是叫我們從「兒子的心」變成「奴僕的心」。從兒子「恩典的心」變成奴僕「律法的心」。比如,當一個人落在律法的捆綁裏,仇敵就在他行得不完全的地方來控告他,使「兒子的心」被摧毀,變得更脆弱,最後變成了「奴僕的心」,什麼都懼怕。當我們有「奴僕的心」時,就成為仇敵攻擊的焦點了。雖然撒但不能叫我們離開神,違背神,但它可以讓我們因懼怕神,而遠離神。「奴僕的心」是滿了緊張和壓力。
四、以撒是兒子,以實瑪利是奴僕
「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加四30)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不但地位不同,靈性方面也不相同,他們在家庭中的權利更是不同了。那自主婦人所生的是承受產業的兒子,而夏甲所生的,只不過作奴僕,而且終於被逐出亞伯拉罕的家庭外,「拿餅和一皮袋水」。他不能與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禱告和宣告詞:親愛的阿爸父,感謝你愛子在十字架上為我的罪孽,被你壓傷,祂的寶血洗淨我一切的罪汙。祂的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斷開我身上的一切重軛及咒詛。阿爸父,感謝你所賜的聖靈重生了我、使我成為神家裏的人,使我不再是奴僕,而是你的兒子。阿爸父,你的愛更是如此吸引我,我每天要花時間來親近你,活在你無條件的愛裏。從今起,我要在這愛的根基上享受你賜給我的生命、婚姻家庭、親子關係、服事、工作…,不再被這世界的價值觀、權柄人物的負面話語所轄制。我要棄絕一切從撒旦來的「奴僕的心」的思想和行為。
【詩歌與歌譜】天父在呼喚
曾經的我 在自私中迷失
不懂感恩 只想不停索取
墮落成性 淪落在世界裏
早已失去 人之良善本意
我是一只 罪中迷途羔羊
沒有方向 生活時常流浪
擁有再多 心中總是空蕩
內心深處 父神喚我回鄉
天父在呼喚 回家吧孩子
父神的面孔 夢中常浮現
我罪孽深重 回家無顏面
你的慈愛從不放棄我走遠
天父在呼喚 回來吧孩子
心中燃燒起 慈愛的火焰
我心在懺悔 腳步已調轉
走進聖殿看見了父的容面
【經文綱要】
一、靠著聖靈治死身體惡行(12-13節)
1. 不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12節)
2. 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13節上)
3. 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13節下)
二、得著神兒女的權利(14-17節)
1. 被神的靈引導,都是神的兒子(14節)
2. 不是奴僕的靈,乃是兒子的靈(15節)
3. 有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16節)
4. 與基督同作神的後嗣(17節)
《備註:C3靈修的部分信息,是從華人基督教查經大全編寫而成。願全地的教會在真道上同歸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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